连星府﹝2016﹞67号
关于调整星子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通知
各村(居)委会,机关单位:
为切实加强消防工作,落实责任制,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公安部、监察部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《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》,全面提升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切实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管理、监督、指导消防工作的职责。因我镇人事变动,经镇政府研究决定,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:
主 任:欧阳雄玉(党委副书记、镇长)
副主任:何 辉(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部长)
潘志辉(党委委员、派出所所长)
成 员:李 剑(经发办副主任)
陈建业(星子交警中队队长)
廖金成(派出所副所长)
潘立卫(供电所所长)
陈泽荣(消防专职队队长)
成 建(星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)
黄进强(星子水电公司经理)
黄玉建(供销社主任)
彭 天(个协主任)
常设办公室在星子镇经济发展办,由李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负责日常联系工作。办公室电话:0763-6842800。
连州市星子镇人民政府
2016年10月18日
星子镇党政办公室 2016年10月18日印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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